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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而再进行帮助。

严格说起来,这小子还算是一个仁义之士。

最起码,比她这一世目前为止,所能做的,多的多。

值得钦佩。

余景天在林森缓缓解释之后,也惊讶的看着他,久久无法平息内心的震撼。

因为他压根儿就不知道,他们抢来的那些钱,根本就没在身上暖热过,而如今他们这个庄子,以及山寨里面流通的钱财,都是靠林森自己靠生意和贩卖粮食挣回来的,是干净钱,和那些抢来的银钱,从未混为一谈。

“目前为止,我们的业务限于府城之内,之外还未拓展,光是府城内的这些小虾米奉献出来的路径,就足够我们掌握到的老百姓分吃了,当然,这事儿不是常有的,饥多顿饱一顿时有发生,得靠运气,毕竟大家都是良民,还得靠正儿八经的劳动换取劳动果实,不是吗?”

申晴撇了撇嘴,说的还挺官方,说白了就是这种好事儿不可能天天遇得上呗!

“那这次让我们俩来,观摩什么?”

“咱们的人抢劫盗墓啥的,你们有兴趣没?有兴趣的话就跟着,没兴趣的话,就跟着我去府城转悠转悠,顺便见识一下那些有钱人家的深宅大院有多铺张。”

余景天在听到盗墓二字的时候,眼睛都亮了:“咱们寨子里还有盗墓的高手?”

一旁的中年大叔笑道:“不说别人了,寨主就是行业里的老手了,怎么?你有兴趣?”

对比刚刚,重新认识到余景天的众人,态度明显好了很多。

余景天毫不掩饰自己的兴趣:“我想跟着你们去,行吗?”

“当然可以,有兴趣就来呗,不过先说好啊,这事儿要是心里面犯忌讳的话,最好不要参与,”

余景天冷哼一声,“我孤家寡人一个,有啥可忌讳的?我命硬的很,饥荒年都没饿死我,又因为抢劫数十次的死里逃生,能跟死人打交道最好,毕竟,比起死人,活人才是最可怕的。”

“诶唷,小小年纪怎么有这么深的感悟啊,既然如此,那你下午就跟着我走,这次我领队。”

余景天立即向大叔请教起来,林森看了眼明显兴致缺缺的申晴:“你么兴趣?”

申晴翻了个白眼儿给他,“又不是去考古,有啥可看的?没兴趣。”

“那感情好啊,跟我去府城,我带你长长见识,顺便去赌坊酒楼里转转。”

申晴想着,闲来无事,转转也行,就点头应下了,然而余景天分出的耳朵却听到了两个人的商议,转头就对申晴呵斥。

“他去喝花酒呢,你跟着去干啥?还不如和我一起去呢,或者,你留下来在庄子里转转也行啊,去什么酒楼赌坊?”

申晴被余景天突然高出来的分贝吓了一跳,转念一想就明白这货在急什么了,当即有些好笑。

“他林森喝花酒关我什么事儿?我是去玩儿的,又不是去泡妞的,当我小我可不傻。行了啊,你忙你的,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还有,以我的本事,谁能近的了我的身?”

这话申晴没有偷偷说,而是当着大家的面说的,但是应该只有林森和余景天能听得出来她话里面的弦外之音。

“那也不行,不能去。”

余景天虽然只比申晴大月份,但是个头却是比她高半个肩膀不止,他一站起来,竟然还给她带来了几分压迫感。

余景天长相不差,端的是地正方圆,脸型也属那种棱角分明的八边形,每个角度都恰到好处的合适,如果用现代颜值来形容的话,属于那种非常适合演古装剧的帅气脸庞。

而非有一种颜值,可能现代装看起来还不错,但是一到古装就现原形的帅气。

余景天和林森的颜,都属于古代帅哥的标准。

林森的帅胜在了气质和底蕴。

而余景天的帅,则胜在了外在。

单论颜值的话,林森的颜比不上余景天的貌,但林森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气质,却完胜稚气未脱的余景天。

在古代,男子二十岁会行加冠礼,表示成年。

不管你是什么身份,只要有宗族寺庙,就要到二十岁行加冠礼。

就如女子十五岁需要行及笄礼一样。

即使是贫苦人家的女孩子,只要有宗族在,就一定会有这种仪式感。

可惜的是,不管是她,还是余景天,亦或者是林森,三个人都没有所谓的家族可以靠。

所以林森到现在的头发也没有束起来。

余景天的头发披散着,鬓角两侧还梳得有碎发,整整齐齐的时候,即使穿着朴素,却也有几分丰神俊朗。

林森也是同样的发型,但却给你一种狂野不羁的野性美,在余景天安静的时候,还偶尔能让你感觉到几分书生气,可林森,呵呵,完全就是不着调的猴子,上蹿下跳之后粗犷邪祟。

也得亏他的条件不允许他打扮的花枝招展,要不然可能就是传说中的花孔雀鸭官儿了。

申晴觉得,这可能跟两个人的出身有很大关系。

时至今日,即使余景天没有提及过自己的身世,但从目前为止的表象来看,他不仅仅是识字那么简单,因为有些基因,单从这些外在条件上就能表现的出来。

林森不拘小节的性子和他的成长环境有莫大的关联,所以别看他还没束发加冠,其实心里已经成熟了,所以那些无意间表现出来的气势,自然不是比他小六岁之多的余景天能有的。

余景天帅是帅,毕竟年龄和阅历在那儿放着,稚气未脱虽然有些过分,但终究还是不够沉稳。

林森的气场总能通过外表的微表情表现出来,他想让你看出来了,就会很明显,他要是不想让你瞧出来,即使脸部表情再丰富,你看到的也是假象。

申晴也是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总结出来的。

两个人或许都还有自己的秘密没有说出来,但这不影响她对他们的欣赏。

毕竟,谁还没有个秘密啊,她不就有秘密?难道她不说出来,对他们就不够真诚了?

没有那回事儿。

所以两个人不管是谁有所保留的身世,她都没有真正的放在心上。

如今小不点像大人一样教训她,让她有些哭笑不得,因为她并没有觉得自己小儿科,需要被人这般叮咛,自然而然的,也就不会给他这个面子。

余景天对她的回答自然是不满意的,可又深知她的脾性,一旦决定了事儿,很少会因为谁去改变。

只能目不转睛的盯着林森:“你带她出去可以,但是,不允许你带她去喝花酒。”

林森觉得有些好笑,虽说余景天比他早认识她,早一步知道她是女儿身的事实,但也没必要这样明目张胆的抹黑他吧?

“老子从来不去那些不干不净的地方,不信你问问他们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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